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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政策补贴】山西 | 最高每亩补 300 元!新绛县 2026 中药材项目开始申报

为加快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特优农业提质增效项目竞争性遴选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6〕66号)文件精神,现就新绛县2026年中药材提质增效项目建设承担主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绛县2026年中药材提质增效项目。

(二)建设期限:2026年4月—2026年12月。

(三)主要建设内容:

1. 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新建2000亩远志标准化良种繁育基地,支持繁育设施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购置;开展道地远志品种提纯复壮、良种扩繁;建设种子检测实验室,年繁育远志种子5万公斤以上。

2. 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围绕“十大晋药”,按照“六统一”(统一规划、供种、投入品管理、技术规程、采收与加工技术规程、包装仓储技术规程)标准,新建远志、连翘、黄芩、柴胡等GAP基地11000亩以上,配套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及溯源系统。

3. 中药材生产加工能力提升。新建及改造中药材加工车间,购置智能化、数字化产地烘干、贮藏、切分、检测、保鲜、包装等设施设备,中药材加工能力进一步提升。

4. 中药材品牌培育。在国内主流媒体、一线或省会城市公共场景、大型电商平台进行广告投放;开展线上和线下展销,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的展会,提升新绛中药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着力打造“新绛道地药材”区域公共品牌。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00余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各承担主体自筹资金2000余万元。 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品牌培育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总投资的1/3,中药材GAP基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每亩最高补助300元,中药材初加工能力提升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经营主体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各承担主体自筹资金须足额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新绛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或销售等生产经营的中药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经营范围包含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无经营异常记录。

(二)财务规范,征信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税收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产业发展基础好,示范带动能力强,具备与项目匹配的土地、场地、技术、资金能力。拟承担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的生产经营主体,新建远志标准化良种繁育基地面积须在200亩以上;拟承担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的生产经营主体,新建远志、连翘、黄芩、柴胡等GAP基地面积须在2000亩以上;拟承担中药材初加工能力提升建设的生产经营主体,新建和升级改造中药材加工车间以及购置智能化烘干、仓储、切分、检测、保鲜、包装等设施设备总投资须在200万元以上。

(四)申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自筹资金能够足额到位,能够按期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优先扶持已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优先扶持市级及以上中药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优先扶持已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等中药材联农带农机制的主体。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主体自主申报。申报主体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准备好申报材料,并经乡镇政府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6年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新绛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种子和果业发展中心,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尚中茂,电话:18295780052)

(二)县级审查确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项目拟承担主体名单,并将拟承担主体名单在县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承担主体。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全责:

(一)《新绛县2026年中药材提质增效项目承担主体申报表》(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含建设内容、投资预算、效益分析)。

(四)信用状况证明材料(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五)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土地流转合同、建设用地或设施用地证明等)。

(六)产业基础佐证材料(种植基地照片、加工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等)。

(七)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新绛县2026年中药材提质增效项目申报表.docx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新绛县2026年中药材提质增效项目申报表